各有关部门、优质校建设方案执笔人: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整体质量,推进各建设内容落地实施,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30号)(附件1)、《关于完善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与编制任务书的通知》(鲁教职函〔2017〕12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厅对于重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的惯例,经研究,决定提前开展完善《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编制《任务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方案》各项目负责人、执笔人和建设团队应认真学习国务院、教育部、教育厅的最新纲领性文件(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等,附件3),注重将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新动态和新要求,分解、融合、落实到各具体项目中,重点围绕“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实训基地)依托专业、国家级现代学徒制(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级以上(含行指委)骨干示范(一流)专业(群)建设、承办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教师、学生)、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典型经验高校)”等方面,提出新思路、新内容、新举措,进一步凝炼办学特色、突出成果亮点、挖掘发展潜力、提升建设成效,不断总结、优化建设方案,为冲击国家级优质院校打牢基础。
二、《任务书》的编制暂按教育厅下达至首批优质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关于完善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与编制任务书的通知》(鲁教职函〔2017〕12号)文件的模板执行。各项目一是要在新修订的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中期验收和总结验收的预期目标及验收要点;二是资金预算表暂按2年建设期进行规划,执行年度为2019年和2020年。
三、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优质校建设方案修订与任务书编制工作,一方面可将方案建设内容与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相结合,统筹安排;另一方面要组织专门团队与方案执笔人通力合作,共同修订建设方案、共同制定验收目标及要点、共同规划预算支出,鼓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参与方案修订和任务书的编制工作。
四、各项目新修订的建设方案和编制的任务书,请于3月25日(教学周第四周周一,视教育厅统一安排适当调整,请务必提前着手开展)下午17:00前,OA协同发送至教务处解旭东处。
五、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OA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