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教育厅职业教育处2021年工作要点,省厅将于今年对第二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进行总结验收,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全面梳理我校优质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资金支出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学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总结验收材料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鉴于山东省教育厅尚未发布对第二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单位开展总结验收的通知,故本次准备的各项验收材料,暂按2019年10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组织。
(一) 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附件2)
1.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优质校总结验收标志性成果统计表(附件3)
各项目牵头部门负责整理、汇总我校优质校建设项目实施以来取得的各项标志性成果,并填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优质校总结验收标志性成果统计表》中的《主要量化指标》和《分项量化指标》。其中“填报单位”注明是“某某部门会同某某部门”的,应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表格填写,例如“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则该字段由教务处填写,组织人事处负责提供相应数据或佐证材料。表格中列举的标志性成果可酌情增加(增加的标志性成果请注明),但不得修改或删减。
2. 项目建设完成及资金投入情况
各项目牵头部门负责填写《项目建设完成及资金投入情况》。其中的“建设项目”“预期目标与验收要点”“总体目标”“验收目标、验收要点”等字段应与学校《优质校建设方案》和《优质校建设任务书》中的信息相同,各部门在认真总结建设期内项目进展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完成情况及成效”,要求内容详实、语言简练、数据准确,必要时可用图(表)文并茂的形式呈现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资金预算”字段填报2019-2021年度的预算投入,“实际投入(万元)”字段填报的数据截止2021年6月底(各项目支出情况详见附件4)。
(二)撰写《优质校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各牵头部门负责提供各项目(任务)进展情况说明、各任务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与佐证材料,由建设方案执笔人按分工分别撰写各项目《优质校项目建设总结报告》,体例详见附件5。
(三)填报数据平台
各项目(任务)负责人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应按要求登录学校“质量管理平台”,并及时填报“优质校建设”板块下推送的填报任务,要将各任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材料,特别是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按要求上传至平台,建设办将依据上传的佐证材料组织编制学校《优质校建设工程项目中期检查验收佐证材料》。上传的材料编制要求请见附件6。
(四)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优质校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单(上下两个阶段)
各部门优质校建设具体工作负责人,要按照学校2019年发布的《关于编制优质校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单》的通知要求(附件7),补充完成优质校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上下两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单。
(五)优质校建设工作验收审批表
对于已经完成的工作,各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填写《优质校建设工作验收审批表》(附件8),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由项目牵头部门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工作,学校将于新学期开学后择期组织终验。
(六)优质校建设典型成果、经验、案例推介
各项目执笔人在认真总结建设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凝练典型经验、做法和建设成果,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典型案例2-3个,学校将择优在网站推介。
(七)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安排请见表1。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有效利用暑期,将本单位承担的优质校建设任务作系统性梳理和总结。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头雁作用”,亲自挂帅组建工作组,认真学习省厅有关优质校建设的各项文件,系统总结回顾我校优质校项目实施以来各项目(任务)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文字材料编写、佐证材料收集、数据统计和平台填报等工作。
三、时间节点
各项材料报送的时间点请见表1。
特此通知。
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OA系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