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学校与7月15日上午邀请桓台县司法局庞月明局长一行到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党委委员、副院长彭丽英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学生代表参加了活动。
彭丽英首先代表学校对桓台县司法局一行的到来予以欢迎,并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表示将与桓台县司法局积极协调联动,共同承担起大学生法治教育责任,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活动中,参会人员一起观看了学校宣传片。
庞月明对学校的办学条件水平及积极推进大学生法治教育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积极利用《民法典》出台时机,携手我校形成法治教育合力。随后,桓台县司法局向学校赠送《民法典》。山东法德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宣讲《民法典》相关知识,并针对学生提出的法律相关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民法典》宣传教育进校园是我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的系列活动之一,学校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努力让全体师生走近、了解、运用民法典。